香港高官曾与三陪女在办公室偷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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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/11/16

本报讯(记者梁朗然见习记者谭小弥)本报连续追踪报道的代号X先生的香港首长级高官遭三陪女勒索50余万港元分手费案,昨日进入第10天审理,女被告许荣被裁定两项勒索罪表面证据成立。

被告许荣在庭上爆出自己其实从未藏有与X先生的性爱录影带,让法官和庭审人员大为惊讶。

许荣供称,当时对方的代理人一直在误导她,问她有没有“性交”录像或者图片,而她当时说有“睡觉”的录像,那是出于“晦气”,实际上她并没有相关录像。在供述时,她多次强调,她一直都想要人,而不要钱,“因为要了钱就没有人了。”

许荣同时否认X太太此前收到的威胁性字条与她有关。

许荣在庭上披露她于夜总会上班约一星期后,便被安排招呼当日光顾该店的高官X先生。她指二人于当日发生性关系后,X先生曾把自己的高官身份和盘托出,更问许是否吃了一惊。

许荣自辩时更爆出高官X先生公器私用的丑行,包括在圣诞节前带她到政府办公室交欢,两度与她把臂同游广州及澳门,甚至要她陪同到北京开会,但遭到自己拒绝。

许荣说,自己与高官去年12月8日到广州游玩,碰巧遇上红?|火车站直通车瘫痪,引来大批传媒采访。由于高官担心自己身份曝光,遂与她一起退票,改乘过境巴士前往。

 

南方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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