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日起,新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即公安部令第91号)将实施。记者昨日(29日)了解到,由于场地、设备仍在筹备中,深圳延缓执行新考试办法。据介绍,91号令将场内道路考试并入科目二桩考中,科目三只考实际道路驾驶。
在考试内容方面,91号令规定小型汽车(C1)、小型自动挡汽车(C2)科目二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,并包括桩考在内,比现有的考试项目有所减少。其中C1科目二笔考项目为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、起步、侧方停车,相比现在减少了曲线行驶、通过单边桥、通过连续障碍等项目。91号令增加了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,规定A1、A2、A3、B1、B2、C1、C2、C3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。其中,A1、A2、A3、B1、B2相应进行夜间行驶和低能见度情况下的考试,其他车型抽取不少于20%进行夜间或低能见度情况下的考试。在考试标准方面,91号令实施后,桩考评判标准中的不合格项目缩减为4项,比现有的7项不合格标准少了3项。据市交警局车管所负责人介绍,由于新规定增加了道路驾驶考试项目,以西丽训考场现有场地、设备条件无法达到要求。目前,有关部门正积极筹备,4月1日后无法实施新规定,仍按原有考试方式进行驾驶员考试。新规定对驾驶人有故意倾向的违法行为加大了记分分值。如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6分;“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”和“故意遮挡、污损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”,原来的记3分改为记6分;不系安全带要记2分。新规定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记分分值。如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原规定一次记12分,改为一次记6分。此外,还取消了原8种记分情形,但被查处时还是要依法进行罚款。
市交警局负责人告诉记者,新规定调整违法记分分值,我市目前正在做相应变动,电脑自动扣分程序也在调整中,预计下月起可同步推行新记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