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首次办证须知
作者: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
2007/01/23

一、申请条件
  本市常住户籍居民。


二、申请材料
  (一)提交填写完整的《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》(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,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具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,申请表照片加盖骑缝章),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(规格为48mmX33mm)两张(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);
  (二)提交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,交验原件。
  (三)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 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笔填写申请表,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,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提交的申请材料。


三、申请方式
  申请人本人到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。


四、办结时限
  首次申请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及签注:15个工作日。


五、收费标准
 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
  一次有效签注每项次20元
  二次有效签注每项次40元


六、温馨提示  
  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再次签注须知
  一、申请条件
  持有本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本市常住户籍居民。
  二、申请材料
  (一)提交填写完整的《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》(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,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具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),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(规格为48mmX33mm)两张(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);
  (二)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。
  (三)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 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笔填写申请表,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,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提交的申请材料。
  三、申请方式
  (一)窗口申请:到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;
  (二)邮政代办点申请:到全市个人港澳游邮政代办网点(全市共50个)递交申请;
  (三)网上申请(申请人未满18周岁或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暂不能选择这一方式):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://www.gdcrj.com或深圳出入境便民网http://www.sz3e.com,根据系统提示输入个人资料并选择申请类别;
  (四)电话申请(申请人未满18周岁或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暂不能选择这一方式):通过中国移动(12580)手机申请、中国联通(10109898)手机申请、中国电信固定电话(电信信息台96897)申请,根据系统提示输入个人资料并选择申请类别。


四、办结时限
  网上申请、电话申请8个工作日,窗口申请、邮政代办点申请10个工作日。


五、收费标准
  一次有效签注每项次20元
  二次有效签注每项次40元


六、温馨提示
 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,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:
  (一)信息咨询服务热线:96897、95000100(自动台);0755-84465419、84465421、84465463(人工台);
  邮政速递查询电话:020-11185(广州);0755-11185(深圳)。
  (二)登录出入境便民网:http://www.gdcrj.com(省厅)或http://www.sz3e.com(市局)

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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